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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搭载惹人命做好事赔钱又判刑
2011-05-10 08:19:46 阅读量:835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记者去采访,左邻右舍闻讯赶来,纷纷为陈义清叫屈。 
 
 
  卖豆腐回来,陈义清就跟妻子一起串珠子,增补一些家用。
 

  天台县平桥镇卖豆腐老汉陈义清,平日走街串巷卖豆腐,处处与人为善,从不争执。但去年年底做好事引发的一起交通事故,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他被索赔22万元,最终赔偿了6万元。

  4月20日,陈义清被天台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缓刑。此案在当地引起了巨大反响,老百姓议论纷纷。群众不解,做好事也犯法,难道社会道德与国家法律是相违背的吗?

  这是怎样的一起交通事故?为何在当地引起如此大的社会反响?记者近日走近卖豆腐老汉陈义清,听其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案情回顾:一时好意惹上祸

  陈义清是天台县平桥镇大蓬山头村人。10年前,他在平桥镇下街村买了一间老房子。从此,以卖豆腐为生。

  2010年12月9日15时半左右,陈义清卖完豆腐,骑着电动三轮车回家。路上,被农妇姚东菜、庞央月拦住。她们两人五六十岁。

  “我的车不能坐。”陈义清不认识她们,加上三轮车很窄小,也不适合坐人,不同意她们坐。

  “你卖豆腐的,乡里乡亲,谁不认识你?搭一下车怎么了?”见陈义清骑着三轮走了,姚东菜和庞央月又追上去,不让他走。

  老实的陈义清没办法,只好让她们坐上车。坐上车后,姚东菜拿出手机打电话。车子只开出几十米,她就向后一翻,一下子摔在地上。“啊呀娘啊。”她叫了一声。陈义清慌张得手足无措。

  这一切都被平桥镇三吴村党支部书记吴方河看在眼里。他当时正好站在路边的厂门口,看到姚东菜摔在地上,马上跑过去。姚东菜摔得不轻,他赶紧拨打了110。

  “人摔得挺严重的,我们应该怎么办?”吴方河问110。

  对方告诉他,应该尽快送医院抢救。

  有了这条指示,吴方河和陈义清、庞央月一起把姚东菜抬上三轮车,送往平桥镇医院。陈义清给姚东菜办了相关手续。随后,天台县人民医院的救护车到达,陈义清又一起将姚冬菜抬上救护车,这才返回家中。

  一夜未睡。第二天一早,陈义清打电话去了解姚东菜的病情,得到的答案大出他的意外——姚东菜在昨晚死了。水泥路,车高不到一米,速度也不快,姚东菜怎么一下子就摔死了呢?她是不是患有重病?陈义清心中有许多疑问,但直至案子结束,他都不清楚姚东菜为何就这样死了。

  姚东菜死后,其家属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10年12月10日下午,陈义清被传唤到天台县公安局接受讯问。经天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责任认定,“陈义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制动不良的货运三轮机动车违规搭载人员,在造成事故后未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应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死者家属:开口索赔20万元

  2010年12月11日,陈义清被刑事拘留。妻子何爱花急得不知如何是好。亲友、好心的乡亲帮她去公安局说情,无果。他们向姚东菜家属求情,希望不要为难陈义清,但对方提出巨额索赔。

  陈义清好心载人被抓的故事迅速在当地传开。大蓬山头村两委、下街村两委都很关注事情的进展。为了能尽快“救”出陈义清,两个村两委以陈义清的名义把姚东菜家属约到平桥镇综治办调解。他们希望姚东菜所在村两委也能出面一起协调,但该村两委一听说是这样的事情,一个人也没来。

  在调解过程中,姚东菜家属提出索赔20万元,也有亲戚提出索赔22万元。在场旁听的当地群众认为,陈义清是远近知名的老实人,吃了“哑巴亏”,非常同情他。听到这么高的索赔额,大家一边倒地帮陈义清说话。

  丁苗凤是平桥镇平镇街村妇女主任,也是个热心人。双方协调时,她也在场。回忆起当时情景,她仍然很激动:“老陈家里一贫如洗,又是做好事,提出这么高索赔额,简直是敲竹杠。”

  当天协调不下,双方不欢而散。

  镇上居民:自发筹款“赎”好人

  听说死者家属索赔数十万元,陈义清在拘留所里耐不住了。他赶紧和妻子何爱花联系:“家里总共没几千元积蓄,如果索赔超过1万元,千万不要答应。坐十年八年牢,我认了。”

  下街村女村委余凤鸣很了解陈义清家里的情况。“他现在住的老房子就是我卖给他的。事后才知道,他买房的钱还是高利息借来的。”余凤鸣说,陈义清平时为人忠厚老实,住到下街村后,从没跟人发生过口角,在外卖豆腐,只会给人多称点,从不缺斤少两。听说陈义清被抓的经过,她第一时间拿来5000元钱,送到何爱花手里。

  听说陈义清被抓了,他的12个堂兄弟聚集起来,约定不管有钱没钱,每人都得拿出2000元钱帮助陈义清。堂弟陈和松说:“义清是个与人无争的老实人,碰到这种事情,我们不管,谁管?”

  何爱花已经六神无主,平镇街村妇女主任丁苗凤热情帮忙筹款救人。她说自己当了18年妇女主任,也没碰到这样的事:“老陈是做好事才被抓的,我们应该帮助他,不能让他心寒。”经她奔走,平桥镇上的群众纷纷资助,三千五千,一百两百,不几日,便筹集到了2万多元。

  平桥镇老人协会秘书长梅吉元听说陈义清的遭遇后,也自愿加入到筹款队伍中,忙活起来。在他的发动下,8名老人凑了1.2万元钱交到丁苗凤手里。

  豆腐汉老陈连日不来卖豆腐了,很让经常买他豆腐的群众惦念。许多村子的村民或托人问信,或亲自到镇上询问,卖豆腐的老陈最近怎么都没来卖豆腐了?镇上的群众告诉他们,老陈被抓了。听了老陈的事情后,他们无不嘘唏。更有心者,来到陈义清家里,安慰他家人,或者留下一些钱,希望能帮助老陈一家渡过难关。

  爱心汇聚。不到一周时间,7万多元爱心款集中到何爱花手中。

  与此同时,天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通知何爱花,死者家属索赔6万元,愿意调解。2010年12月21日,在交警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陈义清一次性全部赔偿6万元,死者家属收钱后,自动放弃复议和诉讼。

  第二天,何爱花又交了1万元保证金,陈义清获准取保候审。

  天台法院:情有可原判缓刑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刚刚从事件中平息下来的陈义清,以为终于解脱了。但是,3月18日的法院传票,再次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

  3月上旬,天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陈义清犯交通肇事罪,向天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律无情人有情。事发时的目击证

  人吴方河自陈义清被拘留那天起,就多次到交警部门反映情况。案子到法院后,他又多次向法院反映情况。“我跟老陈从前不认识。但不管到哪里,我都要为他作证。他是在做好事,没有错。”吴方河当了16年村支书,他说如果因为这件事,让陈义清坐牢,真是“罪过”。

  天台县人民法院在3月31日和4月20日两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为确保量刑公正,天台法院专门召开了审委会讨论此案。

  综合此案的全部事实,天台法院于4月20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天台法院认为,陈义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无证驾驶制动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违规搭载人员,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陈义清的罪名成立。本案系好意同乘而发生事故,在案发后陈义清已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取得谅解,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故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陈义清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遂判决陈义清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天台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徐慧芬是此案审判长。她认为,从客观上讲,陈义清是为了做好事,助人为乐;从法律的角度看,他无证驾驶机动车,违规搭载人员,造成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触犯了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判陈义清缓刑,是从法与情两方面考虑的结果。”徐慧芬说。

  豆腐老汉:

  难以理解心犹惊

  好意让他人搭车,结果赔钱又判刑,出了事故去救人,没有保护好现场,又差点犯了交通肇事逃逸罪。“我不知道我错在了哪里。”陈义清想不通,很苦恼。虽然判决下来已经半个月了,但他仍心有余悸,惶惶恐恐。“以后与我不相干的事情都不能碰,离得越远越好。”

  陈义清一生勤苦,经过这件事后,几乎一夜白发,苍老了很多,49岁的人,看起来像60多岁。他有着坎坷的身世:16岁丧母,18岁丧父,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他勤勤恳恳把两个弟弟养大成人。晚来娶妻,生活虽然只够温饱,但还算幸福。每天凌晨1时起来磨豆腐,6时左右,载着热乎乎的豆腐去叫卖。一天下来,卖得好能挣四五十元,差一点能挣二十来元。

  从看守所放出来后,老陈一度心如死灰,无心卖豆腐。“这么大一笔钱,我可怎么还啊。”他经常这样自言自语。妻子何爱花看着丈夫整天眉头不展,很是心疼。“老陈从来与人无冤无仇,哪里经受过这种打击啊。”

  左邻右舍都来劝慰他放宽心。“平安是福,别想太多。”下街村村委余凤鸣劝他别给自己压力,“大家都是自愿帮助你的,不要你还。”大家筹钱“救”他的时候,没一个人要求写欠条。但老陈自己心里有数,他和妻子把帮助他的人名字、数额都写在一个本子上。他说:“我现在身无分文,报答不了你们,但我一定要记下来,希望有一天能还上。”

  如今,老陈重新振作起来,重操旧业卖豆腐。但他说,心里总有个疙瘩,让他高兴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