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考三项考试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2011-03-16 1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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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为确保天台县考生在高考三项考试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天台县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从2011年3月17日22时至3月19日6时止为高考三项考试禁噪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天台县城区、平桥镇区内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建筑工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特殊情况确需夜间作业的,须报经天台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二、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
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禁鸣喇叭的规定。
六、严格控制室内装修活动。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活动。
七、一切婚事丧事禁止使用烟花爆竹、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行为。
八、在3月19日高考三项考试期间,各考点周围禁止进行建筑工程作业和室内装修等其他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九、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三项考试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天台县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特此通告
201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