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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对电瓶车交通违法开展专项整治
2010-04-22 09:25:18 阅读量:325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为有效遏制电瓶车交通违法行为高发势头,尽快扭转电瓶车致人死亡事故不断上升的局面,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从4月1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瓶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我县有二轮电瓶车2.1万多辆,三轮电瓶车2000多辆。目前,二轮电瓶车、三轮电瓶车、四轮电瓶汽车正迅速增长。由于电瓶车拥有量增长较快,加上一些骑车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比较严峻。据统计,今年1至3月份,电瓶车交通违法造成事故致人死亡的就有3起3人,占事故死亡人数的25%。针对这个严峻问题,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并专门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进行专题研究,最后决定对电瓶车交通违法开展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确定后,该大队专门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落实强化宣传、狠抓源头、依法严管严处等措施。另外,他们对电瓶车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叉路口、道路黑点险段作为重点整改区域和路段,严查电瓶车超载、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涉牌涉证违法以及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重点突出对引发群死群伤交通事故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对查获的无牌、无证驾驶三轮电瓶车,分别给予罚款200元、500元。对无证驾驶三轮电瓶汽车的进行罚款2000元处理。


   同时,该大队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如2月3日,福溪街道里岩村许某驾驶无牌三轮电动车搭乘王某等3人,从滩岭沿104国道返回里岩村。14时50分途经后田村口与104国道线交接处,因操作不当车辆驶出路外坠落3.7米稻田,造成许某自身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于是,该大队将这起事故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收到了良好的安全教育效果。另外,通过强化宣传,进一步规范电瓶车通行秩序,提高了驾驶人安全守法意识。整治半个月来,该大队共查纠电瓶三轮车交通违法71起,没有因电瓶车交通违法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许君曹正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