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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周八天长假来临,海关提醒:
2009-09-22 10:22:12 阅读量:330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国庆黄金周将至,又将掀起一个出境游小高潮。台州海关提醒游客:进出境时勿忘海关相关政策,以免误踏通关“雷区”。
         8月31日,一位台州旅客从韩国回国时携带百余件服饰未申报,遭到海关查扣,并将接受补税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台州海关官员解释道,自用是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旅客或收件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由于化妆品等在境内外差价明显,游客往往购买较多数量自用或馈赠亲朋好友。但海关提醒,境外购物携带回国的应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超出部分将要照章征税。

   针对以往出境游客在报关时出现的普遍性问题,台州海关进行了汇总,提醒出境游客注意:


   一、出入境携带现金要符合规定数量。


   很多出境游客都会携带部分现钞,以方便在境外消费。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向海关书面申报。依法申报后超量部分并不需要缴纳额外税费。出境人员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无须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携带证"验放;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


   二、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勿携带。


       有关法律规定:携带、托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国境的,必须到国家濒危办或其驻各地办事处办理进出口证明书,海关凭该证明书查验放行,通关手续较为复杂。因此,尤其是到非洲的游客要留意,类似象牙、乌木、犀牛角、鳄鱼皮等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即使在当地合法购买,也不可随便带回国。


   三、携带限制类物品入境有限额。


       洋烟洋酒一直备受出境游客青睐。但需留意的是,每位旅客只可免税携带香烟400支(两条)、酒1500毫升(750ml/瓶,两瓶),超量部分必须缴税才予以放行。


 旅客每人每次免税携带入境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数量也有相应规定: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10册(份)以下;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20盘以下;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或音像制品3套以下。超出上述数量限制,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海关将对其超出部分征税后方可放行。
(陈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