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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低收入农户创业增收可获贷款贴息
2009-08-07 09:07:27 阅读量:250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本报讯  为进一步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力帮扶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创业增收,日前,县扶贫办联合县财政局等4家单位出台政策,对列入当年帮扶对象的低收入农户、省重点扶持的289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农户、“扶千名人才、促千村发展”计划培养的农民大学生、直接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各类帮扶组织,因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来料加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农产品返销等项目需要的贷款实行利息贴补优惠政策。低收入农户、农民大学生创业增收贷款按基准利率的90%标准县财政给予贴息,其他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按基准利率的80%的标准给予贴息。创业增收贷款资金额度为1万元至20万元,期限为一年,贷款本金实行整贷整还,到期一次性还清贷款本金。贷款利息先由借款人自行垫付,再到农合行基层支行填报“天台县低收入农户‘创业增收’贷款贴息申报表”,交农合行汇总后,向县财政结算贴息,并负责将财政贴息分划至各借款人结算账户。(蔡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