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3日上午,我县在县法院新闻发布厅召开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新闻发布会。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公检法司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台州日报、台州电视台、台州发布、天台报、天台电视台、天台新闻网等记者应邀参加了发布会。
发布会上,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许光贵通报了近年来天台法院审理虚假诉讼情况。他说,最近几年,天台法院先后审理了5起虚假诉讼刑事案件,涉案当事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数据表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虚假诉讼案件呈多发态势,不仅数量不断增加,表现形式也将越来越复杂。
去年11月,天台法院就审理过一起典型的虚假诉讼诈骗案,三名被告人系一家人,为了诈骗王女士钱财,陈某指使他人诱导王女士在一张空白纸上写了姓名和联系电话,然后再在空白处伪造了借条内容。凭借伪造的借条,陈某以其公公(丈夫的父亲)的名义向法院起诉,陈某的丈夫也在明知不存在借款的情况下帮助出具授权委托书,导致法院作出了要求王女士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错误判决。最后,法院在查明事实后,判处三人一年零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许光贵介绍说,为了应对虚假诉讼的发生,县法院和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于今年5月17日出台了《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根据不同机关部门的不同职能,针对虚假诉讼类案件的防范、查处、责任追究和工作机制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最后许光贵表示,我们将依据实施意见的规定,和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各部门密切配合,努力形成打击虚假诉讼的合力,有效规范诉讼行为,推进诚信社会建设。
新闻发布会由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敏新主持。发布会结束后,县法院民二庭庭长钦群阳介绍说,虚假诉讼主要发生在民间借贷、离婚、破产和合伙等案件类型,当事人恶意串通,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诱导法官作出错误的裁判或执行,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还严重损害了法院的权威性和法院裁判的公信力。(许君 张胭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