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发布2014年天台县环境质量公报。
一、综 述
监测站位布设
(一)环境空气监测站位布设
我县环境空气监测点2个,分设在天台县环保局、实验中学楼顶,实行24小时连续自动采样监测。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可入肺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我县还设降尘测点1个、降水测点1个,均设在天台县环保局楼顶。
(二)地表水监测站位布设
我县共设地表水监测站位15个,其中地表水常规站位9个,分别为里石门水库、前山、天台水厂、响岩、石岭、上清溪、国清、人民桥和坡塘,里石门水库同时作为湖泊水库评价;交接断面2个,分别为里石门水库上游、百步;饮用水源地监测站位4个,分别为:黄龙水库、东林大桥、岩板寺水库、桐坑溪。
(三)噪声监测点位布设
2014年,我县共设各类噪声测点134个,其中功能区固定噪声测点8个,交通噪声测点26个,区域环境噪声测点100个。
监测项目与监测频次
我县环境常规监测的项目与频次基本上按照国家颁发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浙江省制定的《浙江省环境监测实施细则》执行。
(一)环境空气
1.监测项目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可入肺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和降尘。
大气降水:pH值、降雨量。
2.监测频次
(1)环境空气
采用24小时连续采样监测,全年连续监测。
降尘,每月采样监测1次,每次持续采样1个月。
(2)大气降水
逢雨(雪)必测pH值、降雨量。
(二)地表水
1.监测项目
2014年我县必测项目:水温、pH值、悬浮物、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总硬度、挥发酚、阴离子、硫化物、总氰化物、总砷、硒、总汞、六价铬、总铜、总锌、总铅、总镉和石油类;饮用水源地另加测氟化物、硝酸盐氮、叶绿素a三项目。
对列入必测项目挥发酚、总氰化物、总砷、总汞、六价铬、总铅、总镉和石油类等项目,若连续三年未检出,断面上游又没有排放源,则报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核准,每年监测一次,在可能污染较重的水期进行。一旦检出后,仍按原规定的频次进行监测。
2.监测频次
9个常规地表水监测站位,每年监测6次,监测时间为1月、3月、5月、7月、9月和11月各一次。2个交接断面和饮用水源地监测站位按1次/月的频率进行水质监测。
(三)噪声
1.监测项目
必测项目:功能区噪声定点监测,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区域环境噪声(昼间)。
2.监测频次
功能区定点噪声:每半年监测一次,测定时间为5月和11月,每类标准区的每个测点测量一天,做24小时连续测量。
道路交通噪声:每年监测一次,在11月进行,在每条平均车流量≥100辆/小时的路段上选择一个测点,每次测量20分钟,并且在白天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区域环境噪声:为配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每年监测一次。
高空噪声:每季监测一次,测定时间为每年的3月、6月、9月和12月,我县测点设在社保局大楼楼顶,每次作24小时连续检测。
二、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4年天台县城区空气质量与2013相比有小幅上升,属良好水平。影响我县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的各项主要污染物中,可吸入颗粒物是我县大气环境中的首要污染物。各类污染物的分布规律是:第一、四季度污染重于第二、三季度。
二氧化硫 年均值为0.016mg/m3,与2013年相比有明显下降,达到国家年平均二级标准(0.060mg/m3),日均值达标率为100%。
二氧化氮 年平均值为0.027mg/m3,与2013年相比略微上升,仍达到国家年平均一级标准(0.040mg/m3)。日均值达标率为100%。
可吸入颗粒物 年均值为0.075mg/m3,与2013年相比略微下降。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二级标准(0.10 mg/m3);日均值达标率为94.8%。
环境空气质量三项评价指标中污染负荷大小排列次序为:PM10 > NO2>SO2,其中PM10负荷系数百分比达55.4%,表明影响我县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PM10。同时,NO2的污染负荷系数百分比首次超过SO2的污染负荷系数比,说明我县大气污染类型从煤烟型为主开始转为混合型为主,机动车尾气污染日显突出,黄标车的淘汰迫在眉睫。
降尘年均值为4.71吨/平方公里·月,比去年下降了0.67吨/平方公里·月,未超过省内暂定标准(8.00吨/平方公里·月)。月均值达标率为100%。
酸雨近年来我县酸雨始终处于较严重的状态。2014年降水pH值范围在4.25-5.10之间,年均值为4.80,比2013年上升了0.04,酸雨率为100%,属于中酸雨区。其中属轻酸雨级别的占33.3%,中酸雨级别的占55.6%、重酸雨级别的占11.1%,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降水酸度的季节变化为第四季度>第三季度>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酸雨率均为100%。
三、水 环 境
2014年天台县地表水质量均有不同程度的明显改善。与2013年相比,水质继续保持较好状态。下游的水质已停止恶化的趋势,并明显呈现出好转趋势,水质有较大程度的提高。水体污染特征为有机型,影响水质的因子主要为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
9个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符合Ⅱ类水质标准的有9个,占100%;根据功能区划要求,达到功能区标准的有9个,占100%,其中下游2个站位控制河段长度17公里优于功能区标准,占总站位22.2%。
我县干流始丰溪流域以前山大桥下游100米为界,划分为两大功能区。其上游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有3个监测站位。河段总长为81.7km,2014年前山、天台水厂、里石门取水点站位达Ⅱ类水质标准,水质继续保持去年的水平。前山大桥下游100米至出境,水环境功能区为多功能区,有3个监测站位,河段总长度为34.3km。2014年天台水厂、石岭、响岩为Ⅱ类水质,三站位均优于功能区水质要求。与2013年相比,均有略微改善。
我县支流三茅溪2014年为Ⅱ类水质,符合功能区要求。赭溪上游7.4km,2014年水质符合Ⅱ类水质要求,国清站位是天台水质最优站位。下游4.3km,2014年水质符合Ⅱ类水质要求,与2013年相比有较大程度的改善。螺溪2014年水质为Ⅱ类水质,符合功能区要求。
我县2个交接断面按1次/月的频率进行水质监测,分别为上游入境断面里石门水库站位和下游出境断面百步站位。2014年按年均值用单项指标超标法统计,总共监测24频次,其中达标24频次,达标率100%。
2014年我县饮用水源监测站位4个,监测断面按年均值用单项指标超标法统计:4个站位均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评价标准Ⅱ类标准,达标率100%。根据功能区划要求,所有站位均符合水功能要求,达标率100%。2014年我县饮用水源4站位年均值达标率为100%。饮用水源直接关系到广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级部门应不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力度,切实保护好城市饮用水源的水质。
四、声环境
2014年县城建成区内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去年略有改善,区域环境噪声污染有所下降,高空噪声与去年基本持平,功能区噪声无超标现象,道路交通噪声数值有所下降,但超标路段有所加长。说明道路拓展,交通噪声对文教居住区的影响大为减少,但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多,道路交通噪声超标路段不断上升。
区域环境噪声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平均值(面积计权)为50.1dB(A)。比2013年下降了1.4dB(A)。交通噪声源和生活噪声源仍是城市的主要环境噪声源。
高空噪声 昼夜等效声级为55.2dB(A),与2013年基本持平。
功能区噪声 从7个功能区定点噪声测点监测数据看,各功能区定点噪声昼夜均无超标现象。
道路交通噪声 2014年26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路长加权平均等效声级为62.9dB(A),未超过国家70dB(A)的控制值要求,声环境质量等级属较好,路长超标率为20.2%;与2013年相比,全县城区道路交通噪声路长加权平均等效声级下降了4.4 dB(A),但路段超标率上升了2.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