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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下调 社保待遇不变
2009-05-21 14:12:00 阅读量:304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本报讯  面对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我县企业缴费能力弱化的局面,县社保中心在确保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的前提下,按照上级政策积极为企业降压减负,携手企业共渡难关。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县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从17%调整为13%,力降4个百分点。此外,为切实减轻城镇个体劳动者负担,均衡城镇个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从2009年4月1日起,城镇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缴纳比例调整为18%,下浮2%。
(王丽君)
 
稿源:   编辑: 奚珍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