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地里种罂粟 两名农妇被拘留
2015-05-16 09: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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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5月13日下午,平桥派出所民警到辖区长洋汪村走访时,路经村外水库边一四周种着大树的菜地,发现其中两块地上种有罂粟,这些罂粟有的开着妖艳的花,有的已经结果。
罂粟俗称“大烟”,是毒品海洛因的原植物,除国家药用科研外,一律禁止种植。发现此情况后,民警立即联系同事赶来,帮助一同铲除罂粟。根据当场清点,两块地里分别种有罂粟505株和238株。
后经查实,种植罂粟的是村里的刘某和李某两位农妇。据两人交代,江湖郎中说罂粟是治疗牙痛病的特效药,才购买了种子种植。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两人已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三千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该条款规定,如果种植人在罂粟成熟前自行拆除,则不予处罚。如果私自种植数量达到500株以上,将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面临刑事处罚。
民警介绍,长期食用罂粟,很容易成瘾,可造成慢性中毒,严重危害身体健康,甚至还会危及生命。
5月14日,刘某和李某因涉嫌种植毒品原植物,受到天台警方行政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杨日龙 陈怡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