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台人才网!
我县通过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
2015-04-22 09:22:35 阅读量:238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本报讯 近日,我县通过了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验收,表明了我县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我县于2011年底通过浙江省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验收,对照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的条件,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各种机制。通过近几年来的努力,我县全民水土保持意识明显增强,水土流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水土保持监测站网运行正常。

  我县逐步完善了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为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纲领。成立了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在县水利水电局设立水政监察大队,查处水土保持案件;设立行政审批科,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水保工作的事项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全员参加业务培训,全部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的受理、审查、批复、送达、备案制度,审批一律通过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水电窗口统一受理,统一送达,机构统一以县水利水电局名义,审批中无逾期审批、越权审批、“人情”审批和“吃拿卡要”现象,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从未出现较严重的技术性错误,方案审批率达90%以上。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中,每年对辖区内的所有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二次以上,检查记录完整,整改意见齐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程序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范围、程序、标准、方式规范,使用符合上级有关规定。水土保持案件查处及时,程序合法,证据充分,法律适用正确,文书制作规范。2011年—2013年,共受理审批水保方案116个,征收补偿费187.55万元,共监督检查232次,项目验收21个,水土保持方案“三率”明显提高。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健全。及时、规范地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对水土保持重大事件进行通报,做到不瞒报、不虚报、不漏报;廉政建设执行严格;建立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办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规定和流程图等各种工作制度,接受公众监督。设立水土保持举报电话,对举报事件进行记录,并及时进行处理。(陆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