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法规怎么修订我县各界人士发表意见
2009-05-07 08: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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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4月28日,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和省残联,以及市人大、市残联的相关负责人到我县进行了关于修订省残疾人保障法规的立法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一飞陪同调研。
县残联负责人建议,法规应明确乡镇需配备专职人员从事残疾人相关的工作,应将残疾人划为一个界别参加各类政治活动,应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应放低残疾人创业贷款的门槛。县民政局、卫生局、教育局、交通局、人劳社保局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康复机构运营、医保、教育培训等进行了讨论。
(王骄)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是1993年公布并开始施行的,2002年个别条文曾经过修订。随着社会的发展,残疾人保障法规需要根据形势进行修订,以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拟于今年7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当天上午,省人大、省残联一行人走访了我县的福利企业天台电源厂与县残疾人康复中心。
在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省、市人大及残联一行人听取了我县有关部门负责人,乡镇、社区及残疾人代表关于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县残联负责人建议,法规应明确乡镇需配备专职人员从事残疾人相关的工作,应将残疾人划为一个界别参加各类政治活动,应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应放低残疾人创业贷款的门槛。县民政局、卫生局、教育局、交通局、人劳社保局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康复机构运营、医保、教育培训等进行了讨论。
(王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