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支委公开制,只要有村民向村党支部书记递交入党申请书,村党支部书记就在支委会上对之进行公开,接受委员的意见,并在10日内,指派一名支委成员与入党申请人谈话。谈话内容涉及政治立场、理念信仰、思想道德及工作、生活作风等方方面面。谈话后就谈话结果召开支委会,并表决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指定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对没有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则继续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该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群众公开制,要求每年4月和10月的月初为统一的公示期,由村党支部对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地点为村务公开栏,公示内容为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申请入党日期、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日期及培养联系人等六项情况。公示期内,接受全体群众的监督。任何村民和单位都可以就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向村党支部和镇组织办反映。
该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党委公开制,村党支部在接到申请书后,把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一式两份,一份在公示期公示,一份上报镇党委备案。镇党委对名单进行归纳整理,建立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同时,该镇对外公布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反映。如果有群众反映有任人唯亲、弄虚作假行为,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拉入党内的,经调查核实为真实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通过入党申请人公示制度,平桥镇增加了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规范了各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操作程序。全镇各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明显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明显增强,要求入党的人数不断增加,各项工作的发展也顺利推进。